尊敬的各位病友:
感謝您選擇本醫館服務。
藥物有效,病情穩定,醫師認為可以重配藥者,就診時醫師會在處方上註明可重配的次數、總劑數及時限(多數不超過1月)等,如果超過1.5月,考慮到用藥的安全及療效;建議復診。
對於病情較重,或病情未穩定者,或出現病情加重變化者,不適宜重配藥物;
重配時一般建議提前2天以上通知醫館。
另為節省時間及準確把握信息的準確性,首先建議最好使用whatsApp:57348759通知,或電話:35908598聯絡。
在重配時,請確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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